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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关系切身利益!《民法典》1月1日正式实施,只要有房的,全部都要知晓!

2021年已经如期而至,大家都希望着把阴霾抛在2020年,迎接着2021年的新事物。


说到新事物,《民法典》肯定是绕不开的,《民法典》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,那么关于房产方面,都做了哪些规定呢?我想大家应该都想了解一下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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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首提“居住权”!居住权制度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,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去不动产局,在自己的房产上为亲人甚至保姆设置居住权。

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“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。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”,“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,居住权消灭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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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来源于网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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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五十九条,对于产权期限做出了规定,“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”,“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,依照法律规定办理。”


根据规定,到期可以自动续期,买到房子的小伙伴们,也不用担心老了以后房子咋办了,不过70年后的房子不知道还能不能住了。毕竟年代太过久远,也许随着城市的发展也会淘汰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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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二条,对于业主权利与义务做出规定“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”即物业利用公用区域产生的收益,在扣除成本后剩余的资金应归属于业主所有。


这个章节中还对业主委员会做了详细的规定,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权利,这意味着业主也参与到社区管理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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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在第九百六十五条做了一个规定: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,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,绕开中介人只直接订立合同的,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。”


即购房者委托了中介机构,利用中介提供的信息源,认识了买家、卖家或承租人,事后订立了合同成交的,也需支付中介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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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对高空抛物行为作出明示,“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”,发生此类情况,“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,查清责任人”。


此外,一些案例由于找不到肇事者,最后判定全楼业主和物业共同赔偿,引发了很多争议。民法典草案对此要求有关机关要查处责任人,大大减少“一人抛物、全楼买单”的情况。因为明确了物业公司责任,也会从源头上守护好头顶上的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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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第三编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,对物业服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, 将物业管理全面提升到了法律层面,保障了业主与物业双方的权益。


物业服务合同的确立,一来增加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交流,对于可能产生的社区物业纠纷有一定的缓解作用;二来物业服务与业主的权利义务都有了明确法律规定,今后小区业主的维权也会更加方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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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结

从《民法典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常见的问题在其中都得到了良好的应对方式。这也是集中民智得到的成果。当然,其中还有各种各样的新规定,和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,各位小伙伴们也都可以去了解一下哦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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